刘满仓,男,1955年10月29日生,河南西峡县人。汉族。大学本科学历,理学学士。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77年3月参加工作,1982年1月新乡师范学院数学系毕业。
1977.03——1978.02,西峡县界牌学校初中部民办教师;
1978.02——1982.01,新乡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;
1982.01——1983.11,南阳县英庄公社团委书记、党委副书记、青华公社党委书记;
1983.11——1984.03,共青团南阳地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;
1984.03——1985.05,;
1985.05——1991.05,;
1991.05——1994.06,;
1994.06——1996.03,;
1996.03——1997.11,、组织部部长;
1997.11——1998.05,、组织部部长;
1998.05——2001.06,:1999.03-1999.07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);
2001.06——2003.02,、市政府市长(其间:2001.09-2003.07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);
2003.02——2008.01,:2003.09-2005.07 中央党校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);
2008.01——2008.03,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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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03——2009.03,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;
2009.03——2012.08,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(兼);
2012.08——2013.02,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(至2013.01),省综治委副主任(2012.09始),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(兼);
2013.02——2016.01,、政法委书记,省综治委副主任,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(至2013.04);
2016年1月31日,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,。
2016.01——2016.05,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;
2016.05——,;
,,省八次党代会代表,八届河南省委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