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讨债拦车不让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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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芸网讯   □记者王勇

  昨天,河南明韬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田某向本报反映,称他找新密曲梁服装城负责人肖某讨要工程管理款时,肖某竟指示司机用自己的奔驰车将其撞伤。记者对此事采访时,奔驰轿车车主肖某称,当时田某等几个人拦着他的车不让走,并且趴在他的车上,不得已才这样做的。

  昨天下午2时许,在位于新密市西大街鑫苑花园门口,39岁的田某来到这里,他给记者看了胳膊和双腿等部位的伤,还有7月8日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,上面显示田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。

  田某说,7月7日中午12时30分,他和几名同事来找肖某讨要工程管理款,在小区门口拦住了肖某乘坐的车牌号为豫AKV310奔驰轿车,“我示意肖某停车和我们协商还款的事情,却看到肖某和司机说了一句话,轿车就直接冲了过来,将我撞翻在地,轿车扬长而去,我被120接走,经过医院检查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,胳膊上有明显外伤,伴有头晕、头疼等症状”。

  田某给记者看了他所在的明韬实业有限公司在2006年11月16日与肖某的曲梁服装城签订的合作合同书,合同约定明韬公司管理施工,管理服装城5万平方米商住楼,每平方米管理费用150元,共750万元,并交纳了100万元保证金,“我们按合同书约定时间180个工作日竣工了,但是到现在才给我们管理费用10万元,连保证金也没有退还我们,我们屡次讨要无果,这次堵车讨债却被车撞”。

  田某认为,他代表公司合法讨要工程管理款,,他实在接受不了这个事实。

  昨天下午,记者拨通了新密曲梁服装城负责人肖某的手机,他表示自己目前在浙江,10天后才能回来。他承认车牌号为豫AKV310奔驰轿车属于自己的,谈到奔驰轿车将田某撞伤的事情,他表示不得已才发生这样的事情的,因为当时田某几个人站在轿车前不让走,并且还趴在他的车上,为了自己的安全才有这样的举动。。

  谈到为何不按合同结算款项以及不退还保证金的问题,肖某说,由于明韬公司管理的工程质量有问题,所以就不结算款项还要扣留对方保证金。对这种说法,明韬公司的田某表示,如果肖某认为工程质量有问题,可以找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鉴定,但是肖某一直不肯这样做。按照有关规定,工程竣工6个月就必须交由质检部门进行检验,“我们希望肖某进行质量检验”。

。据悉,新密市警方已经介入对此事的调查。

责任编辑:张培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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