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大文,男,汉族,1957年9月生,河南台前县人,大专文化程度,1976年3月参加工作,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、党组书记。
1976.03―1978.03台前县吴坝公社联校代课教师,
1978.03―1981.01安阳农校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,
1981.01―1984.07安阳地区原种场、濮阳市农牧局干部,
1984.07―1985.12濮阳市农牧局原种场副场长,
1985.12―1987.10濮阳市体改委财贸金融科副科长,
1987.10―1988.12濮阳市体改委财贸金融科科长,
1988.12―1992.06濮阳市白条河农工商联合企业副场长、党委委员,
1992.06―1994.06濮阳市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、党委书记,
1994.06―1995.07南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(1993.09―1995.06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),
1995.07―1999.03南乐县人民政府县长、县委副书记,
1999.03―2002.03南乐县委书记(其间:2001.03―2001.07河南省委党校第28期中青班学习) ,
2002.03―2004.03濮阳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(正县级),
2004.03―2013.01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,
2013.01―2015.0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,
2015.、党组书记。